释义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金的发放时限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征地拆迁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在征收补偿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收人。 法律依据: 1. 《征地拆迁法》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公益事业征收制度,征收的决定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依法公示,并在征收决定书中明确征收范围、标准、用途、补偿和安置等事项。 2. 《征地拆迁法》第十五条:补偿款应当及时支付到被征收人的账户上。征收决定生效后15日内支付补偿款;不能如期支付的,按照规定加付违约金。 3.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物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以及享有和处分物权的范围、方式和条件等,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参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通行的习惯。”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金的发放时限应当在征收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如果支付有延迟,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