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分红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后能分红,股权质押后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被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私自征收质押物有什么后果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质押物,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拍卖质押物,实现质押权。 二、民法典中质押权人能否转让质押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三、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如下: 1、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质权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未清偿的,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2、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4、质权人有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设质股权的权利; 5、质权人对股权有物上代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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