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兼职具有灵活性,也可以不订立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没有全日制用工中那样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只要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想要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兼职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兼职一般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通常兼职时间超过四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一般如下: 1、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若超过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2、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