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公民基本权利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如下: 1、公民在权利的享有上一律平等。也就是说,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平等地收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任何公民,公民有权要求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平等的服务。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任何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2、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受到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要以恰当的法律程序处理涉及公民权利的案件,以同样的法律标准给与同样的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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