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的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一、死刑案件如何进行辩护。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二、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委托的,法院也会依法指定。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几年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如下: 1、一般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实践中还有如下因素会影响最终量刑,如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否赔偿被害人,是否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方面为实行了致人死亡的行为且造成了他人死亡; 3、主体为年满16周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过失。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开庭审理流程: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5、议和审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综上所述,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客观方面为实行了致人死亡的行为且造成了他人死亡,主体为年满16周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开庭需经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议和审判五个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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