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四期保护的四期指的是? |
释义 | "女职工""四期""保护一般指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四期""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国家与社会进步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根据《劳动法》规章:第六十条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