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注册人撤诉后的处理是如果法院准许撤诉的,则原告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不予准许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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