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证明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吗? |
释义 | 可以。如果在办理结婚时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去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此办理。如果说是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的印章的记载,您户籍情况的户口本的复印件,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一、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离婚离婚必须要户口本吗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提供户口本。例如,当事人协议离婚,且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其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向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但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无需户口本,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提起离婚诉讼。 三、户籍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