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聘用)合同;不得限制、剥夺女职工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的平等权益。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具体如下: (1)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