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怀孕期问,用人单位可以降低工资不超 过20% |
释义 | 法律分析:1、未经女职工同意,公司不得降低其工资标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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