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假货的处罚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假货罪的,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 2、共同犯罪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合计判处的罚金应当在生产、销售金额的二倍以上。 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生产、销售假货,具体如下: 1、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货; 2、具有生产、销售假货的行为; 3、本罪的行为主体为自然人与单位(非身份犯)。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主体,依据相关的规定,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单位既可以是合法成立的,也可以是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单位。无论是合法成立的,还是非法成立的,不影响单位构成犯罪。 作为个人犯罪的,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类犯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因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途不同,其所侵犯的具体复杂客体有所不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在客观方面最显著的特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所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就是指行为人故意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卖假货行为同时触犯多种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