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标的为合法财产利益。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肾病属于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不会将意外伤害保障与重疾险视为同等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保险标的为合法财产利益。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年龄等情况,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等保险合同内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健康险赔偿标准应当以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为限,对于已经得到其他保险赔偿的部分应当进行扣除。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人身损害赔偿应当以被害人实际损失为限。 综上,肾病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选择附加意外伤害保障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定。在选择意外伤害保障时,需了解保险合同内容和赔偿标准,以免发生保险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