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物权是绝对权吗:除物权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均为权利人的义务主体。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人没有非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为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债权在这一点上与其具有显著不同,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例如,租赁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生效,但是在出租人交付出租物之前,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