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存量房是指“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实际上是商品房的一种。因为存量房的概念是“库存待售”的房产,而商品房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公司经营的住宅,商品房是存量房的外延。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