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具有发放贷款资质的银行等贷款机构,是在审慎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的基础上,评价贷款风险后,决定分期贷款给申请人的,是合法的。贷款机构需要与申请人依法订立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的方式、数额、利息等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