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资和自然人独资的区别 |
释义 | 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称为法人。既然是独资公司的股东,涉及到股东的概念,就是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按照最新修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股东也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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