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换工作后五险一金要进行转移,根据省内换工作和跨省内换工作的情况有不同的注意点。 一、本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 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异地人员自行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总之,社会保险仅包括五险,不包括一金。社保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