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增计划征集什么意思 |
释义 | 新增计划,就是高校原计划已经完成,又新增了一些招生计划。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招生学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一、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形成更加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机会显著增加,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形成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明显增强。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升。 三、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民。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果充分显现。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四、人才供给和高校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例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结构更趋合理。各类人才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在高校建成一批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基地和新型智库,创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涌现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促进培育新动能,推动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五、教育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备有效。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格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十四条 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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