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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上应该怎么办
释义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是什么?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总的来说,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上,不少婚姻案件就是“公告送达”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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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