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失踪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何撤销失踪宣告 |
释义 | 撤销失踪宣告的法律后果及程序:撤销失踪宣告后,财产代管停止,代管人失去权利;失踪人继续委托代管人管理财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代管由法定代理人接管。撤销失踪宣告需向法院申请,经辨认和证明后撤销。失踪宣告公告期为3个月。此制度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需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 法律分析 一、撤销失踪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撤销失踪宣告的法律后果包括对失踪人财产设定的代管即告停止,财产代管人即丧失代管权利。 1.失踪人继续委托财产代管人管理其财产,则双方由失踪的法定财产代管关系,变更为委托的财产代管关系。 2.如果失踪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失踪期间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财产代管人在指定失踪人的法定代理人期间继续代管财产,等待法定代理人确定后,再向该代理人移交失踪人的财产。 3.如果财产代管人被确定为失踪人的法定代理人,则继续履行管理职责。 二、如何撤销失踪宣告 对于撤销失踪宣告的规定如下: 失踪的人出现后,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宣告是通过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对失踪人的失踪状态所作出的司法审判行为,因此,失踪宣告的撤销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人民法院应要求公安机关或失踪的亲属、朋友对申请人是否是失踪人本人进行辨认并予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五条【失踪宣告的撤销】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三、宣告失踪的公告期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宣告失踪公告期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结语 撤销失踪宣告的法律后果涉及财产代管和代理权的变更。如果失踪人继续委托财产代管人管理财产,则双方关系由法定财产代管变为委托代管。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财产代管人在失踪期间可继续代管财产,待法定代理人确定后再移交。如果财产代管人成为失踪人的法定代理人,则继续履行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后,可以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并要求财产代管人移交财产。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三个月,旨在保护失踪人和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八条 有关机关存在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违法行为,需要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该机关及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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