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一个人可以立户口吗 |
释义 |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一个人的立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立户口申请需要的材料 1、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或准予落户的材料(指在办理户口迁移、补登恢复等落户业务时同时提出立户申请的,应提交的相应批准材料,具体详见户口迁入、补登恢复等相应规定); 3、以下凭证材料之一:(1)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材料;(3)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材料;(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凭证材料。 所以说在实践中一个人也是可以进行立户的,但是需要满足办理的条件,这点大家要通过本文进行详细了解,满足条件之后就可以带上材料进行申请办理,才能立户成功,对于有需要的人就是很重要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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