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1、下列情况下的婚姻无效:(1)重婚;(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1)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2、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3、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