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释义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公司和其他企业。 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中的港、澳、台资合资、合作、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中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公司登记注册的目的和作用: 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公司登记管理的职能,大体上掌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趋势,并根据市场要求,为企业提供信息,指导公司发展方向。 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登记信息,是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司法机关对涉及诉讼的公司进行司法管辖和裁判的基本依据。 通过登记信息的整理和汇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全面掌握公司的行业分布、产品结构等情况,为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和总体经济调控提供现实依据。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企业名称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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