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可能有多种情形,最常见的是股权代持和干股。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而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很多私企的老板们为了笼络一些有能力的人(通常是公司业务、技术骨干),或者有权力的人(通常指官员),而通过赠与的方式,无偿给予这些人一些股份出资比例,于是就有了干股。但是,一般来讲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往往是享有分红权等其他权利。干股作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股东权利,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因此常会发生一定的法律纠纷。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的背后逻辑就是有实际出资人负责出资,而代持人挂名持有股份,此种情况下也可能不出资却占有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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