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本养老金是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后应当享受的权利,基本养老金就和在职时的工资一样,社保部门是按月发到退休人员的银行卡上,如何使用,是存在银行还是取现,这是退休人员完全可以自由支配的。但是在没有办理退休或是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不能随意支取的。如果在缴纳养老保险期间,出国定居或是死亡的,缴纳的养老保险中,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可以一次性支取的,但是单位缴费部分不能支取;如果缴费以后,由于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或是自己交了几年的养老保险,后来自己反悔了不想继续缴纳了的,也是可以按退保的方式来处理,但是在时间上只能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所退的费用也只是个人账户的资金本金和利息收入,单位缴费部分不能退,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纳的,只能退回个人账户的8%,其余记入统筹账户的12%也是也是无法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