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不还妻子有责任偿还吗 |
释义 | 答:老公欠钱不还,老婆的还款义务问题:当男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女方有还款义务;反之,则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以个人名义借债的,债权人不用证明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权向自然人的配偶追偿。 一、欠钱的人坐牢了找谁讨债? 欠钱的人坐牢了也仍然是由欠钱的人还款,并不能因为其被追加刑事责任而免除其民事责任,更不能将其民事责任转嫁给他人承担;但是如果债务属于欠钱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欠钱人的配偶偿还债务。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后等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可以等债务人出狱后有偿还能力后再要求其还款。 二、离婚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1、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负连带责任。 3、离婚后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方负连带责任,而不论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其中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 三、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会否被起诉 法律上,只要证明对方主张的债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即可以不用还钱。具体而言,这里要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不过,配偶另一方被债权人起诉,要证明这笔债不合法,或者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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