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担专业工程。但必须提前相应,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自行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所有专业工程,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总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五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四十层及以下,各种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二百四十米及以下的结构;建筑面积二十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五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二十八层及以下,单跨三十六米及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一百二十米及以下的结构;建筑面积十二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五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十四层及以下,单跨二十四米及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七十米及以下的结构;建筑面六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