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 |
释义 | (l)犯罪的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中国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体,不侵犯客体的犯罪是不存在的。例如,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健康权利。如果侵犯的不是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就不构成犯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不当为而为的积极行为,即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的消极行为,是指行为人有条件、有义务实施某些行为而不实施,以至于使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受到严重危害的行为,如玩忽职守。 一、性骚扰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性骚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视其情况而定: 1、如果是轻度骚扰,没有构成犯罪,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只有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具备以下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即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主体,即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3、客观方面,即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4、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二、犯罪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任何犯罪都包括四个方面的构成要素,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具体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条件。 3、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中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其中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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