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告知对保险事项的告知义务和注意事项。对于投保人已经知悉但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自己患有肝炎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造假的,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如果投保人已经告知自己患有肝炎,但保险公司仍拒绝赔付,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起诉或申请仲裁等。同时,建议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避免因隐瞒病情而导致赔付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