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
释义 | 1、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骗,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赌博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按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 2、但是对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一、要怎样才能把诈赌的钱追回来 诈赌的钱不可以追回来。因为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真的是赌博输掉钱的话,属于进行了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所得和丢失都不受法律保护。且赌博会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局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幌,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二、合伙打假牌犯罪吗 合伙打假牌应以诈骗罪处理。 合伙打假牌、利用工具控制输赢结果的手段进行赌博,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从预谋到实施,均是为了通过控制输赢结果的赌博形式,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赌博行为只是达到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目的的手段。利用赌局出千,使参赌人员人相信是严格按照赌博的游戏规则进行的,从而认赌服输,自愿交出财物。实际上,赌博只是行为人行骗的手段,其实质是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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