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健康告知,包括患有哪些疾病及治疗情况等。如果投保人隐瞒或虚假告知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患有喉癌,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保或赔付。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提供医生证明,证明其已经确诊喉癌,但并不代表投保人需要提供详细的治疗情况和随访记录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承保前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的内容和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人对于未告知的情况,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八十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所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告知与保险事项无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