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行“三全”即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机制,具体要做到:1.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2.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3.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4.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5.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