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界限: 1、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购买物品所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