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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事故申报单丢了怎么补办
释义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每个人参加工作环境不同,工作工种不同,所以说有些工作就面临着会受伤的可能性,职工在工作期间的受伤,就构成了工伤。如果要是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话,是可以进行报销的,而且也是有报销比例的。职工保险的工伤报销,到底是怎么个流程呢?首先我们发生工伤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然后我们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责承担。工伤保险报销所需要以下材料: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明细、住院病历等等,一般要求的都是原件和复印件,还有就是需要工伤的待遇审批表。
    二、在工地受伤老板拖着不给报销怎么办?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工伤保险待遇及申领规定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
    1、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近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可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工伤保险办理中心申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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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