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包含如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物名称、数量、质量、价款、购房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房屋变更登记的时间、履行地点和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