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先委托律师去向欠债人沟通。    律师承担了对外和对内的职责。对外,代表着当事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当事人,其结果也是直接作用于当事人;对内,是被委托者/被指派者,严格意义来说,当事人是委托律所,再由律所指派律师来办理法律事务,对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授权也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你说双方律师可否沟通,广义来说是可以的。但是沟通过程中,你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当事人的授权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