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多少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具体的股东人数只需要符合上述范围即可。但半数的发起人需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且所有股东都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的条件。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一、创办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创办企业的条件根据成立企业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如下: 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条件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4、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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