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员工的合法理由 |
释义 | 开除员工,通常是员工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具有法定过错,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公司开除员工补偿标准 单位违法裁员的,则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开除员工的合法程序 (一)《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三)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四)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