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红斑狼疮患者的医疗费用,其实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的疾病范围和赔付条件进行明确规定,若合同中未规定红斑狼疮属于不保险范围,则保险公司拒赔是合法合理的。但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则应根据法律规定,对红斑狼疮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保险责任。未约定的,按照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商业惯例承担保险责任。 2.《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 3.《医疗损害赔偿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管理,避免医疗事故发生,对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