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通化市下属的一个县级市政府,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国家和省政府授权范围内行使本地区的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果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同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