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正常的处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受理报案。交管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进行现场勘查;3.责任认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交管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管部门依法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管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管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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