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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释义
    四川上户口需要的材料为:
    1、双方户口本
    给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2、双方身份证
    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一、户口性质分为哪几种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
    1、农业户口;
    2、非农户口。
    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所以,可以填大性质的:非农户口,或填小性质的城镇户口。
    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二、一个人怎么办户口本
    去警察局办理。
    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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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2: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