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在广东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广西申请贷款买房,客户可以去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先向广东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然后再找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之后将该证明和个人相关资料提交给广西购房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