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船舶优先权行使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船舶优先权 的行使时效是一年。 可以享受船舶优先权的内容如下: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费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 (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 (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为多久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 (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什么是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记。 (4)受偿的顺序不同。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 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 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 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记。 ( 4)受偿的顺序不同。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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