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要确定该合同是否已经上报给房管局备案。如果已经备案,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还没有上报,在第一次网签后的24小时内,经双方协定后,你可以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九条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