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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地址怎么填写
释义
    劳动合同的签订地址就是平时上班地;如果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有些劳动地点可以协商注明,有的公司劳动场所是多位地点的,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写公司名称。“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
    劳动合同的签订地址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4、“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5、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
    综上所述,签劳动合同地址按照自己目前住所填写就行,劳动合同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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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