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办好呢? |
释义 | 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的延期期限,协商不成或者延期之后仍不归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一、民间借贷逾期怎么办 民间借贷逾期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延期还款或者是分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还款。 如果要向法院起诉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呢? 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 1、到期直接开口,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 3、反向借钱。 4、协商不成,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 三、民间借贷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还贷吗 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在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可要求提前还款事由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款;否则只能与对方协商提前还款,对方可以拒绝提前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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