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满12分等着清零可以嘛? |
释义 | 扣满12分不可以等着清零。被记满12分的车主,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重新考科目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自动清零。满分是不会自动清分的。 驾驶证清分(违法已裁决)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分的,所处罚款已缴清,记分周期结束后(清分日就是初领驾驶证日期)系统会自动清分;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记分会转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2、有被记满分的,需要缴清罚款并参加满分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应立即清除记分分值或根据违法地交警队转递的信息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清分(因网络原因未能核实的除外)。 目前,新交规扣满12分在处罚方面的变动并不是很大,仍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中,暂扣驾驶证并在15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科目一学习并参加考试的方法执行。通过考试则可以清除记分,并返还驾驶证,否则将继续参加学习,继续进行考试。 扣了12分可以找人扣嘛 1、扣了12分不能找人代扣。 2、驾照一次性扣12分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章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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