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景区游游受伤怎样索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景区受伤的索赔办法是,如果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能向其索赔;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该伤害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可向第三人索赔,也可要求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一、店家客人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谁负责 如果是因为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滑倒受伤,造成损害,超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摔倒的,则商场不承担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了,顾客因为自己的原因摔倒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二、顾客在店里受伤怎样解决要求赔偿 顾客在店里受伤可以向法院起诉饭店。具体情况有以下三点: 1、应该确认顾客自己在商店摔伤是否是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界定商店是否承担责任的核心在于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对顾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 3、商店未在易产生危险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应对顾客摔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店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顾客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店铺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店里被猫咬到底该谁承担责任 当事人在店里被野猫咬伤,如果商家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商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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