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区别如下: 1、商标的标识的区别,联合商标可以分别获得注册,但其中每一个商标都不得单独转让,联合商标使用许可也如此,防御商标与其注册的正商标为相同的商标; 2、注册类别的区别,联合商标的注册是在与主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防御商标的注册范围一般与主商标所核定适用的范围不相同,是在其他的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上; 3、获得注册的难易程度的区别,联合商标的注册人不一定是驰名商标所有人,防御商标的注册人一般为驰商标的所有人,而且申请较难获准; 4、关于撤三条款的适用区别,联合商标中未被使用的商标不受相关法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可能被撤消该商标的规定的限制,防御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可能被撤消。 联合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联合商标转让的时候要整体转让,不得分配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